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多媒体教学管理,促进多媒体教学规范化,更好地发挥多媒体在课堂教学中的作用,提高教学效率,增强教学效果,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多媒体教学是指在教学过程中,根据教学目标和教学对象的特点,通过教学设计,合理选择和运用现代教学媒体,并与传统教学手段有机组合,共同参与教学全过程,以文字、声音、图像、图形、动画等多种媒体信息作用于学生,形成合理的教学过程结构,达到最优化的教学效果。
第三条 学校鼓励教师积极开展多媒体教学,各院(系部)所开设的必修课程运用多媒体教学的课时不低于总课时的15%。广大教师要积极学习和掌握多媒体教学手段,积累和建立多媒体课程资料库。
第二章 多媒体课件制作要求
第四条 多媒体课件是指教师或多媒体制作人员,根据脚本设计的内容,运用计算机综合处理文字、声音、图像、图形、动画等信息而形成的一套适合于教与学、包含有多种媒体信息的辅助教学软件。根据课件运行的途径,多媒体课件可分为单机版和网络版。WORD文稿或电子版教材不属于多媒体课件,运用WORD文稿授课不属于运用多媒体教学。
第五条 多媒体课件必须正确表达课程的知识内容、反映教学过程和教学策略,体现教师的学术造诣、讲授思路、教学风格、教学经验。多媒体课件制作要贯彻启发式教学原则,精益求精,并至少具备如下功能之一:
(一) 助教功能。体现课程特点和内在规律,突破原有教学模式的全新助教功能,帮助教师讲授一门完整的课程。
(二) 助学功能。激发学生学习热情,发挥学生内在潜质,学生能够利用它系统地(或有选择地)在网络上(或在单机上)自学一门课程。
(三) 测试功能。在学生学习完部分或全部课程内容后能够进行自我测试,检验学习效果。
第六条 多媒体课件制作的基本要求:
(一) 课件授课主要解决用语言难以表述的复杂结构、运动过程、工作原理、工艺流程等问题,或展示辅助课堂教学内容的图片、表格、影视资料和历史画面等,文字应是提纲挈领式的。
(二) 课件内容要科学、准确,逻辑严密,符合学生的认知规律,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能力。
(三) 课件页面帧数要恰当,每帧所用颜色不宜过多,前景色和背景色选取应特别注意显示的清晰度,保证视觉效果。
(四) 文字应简练、规范,字号要适当,图形、图像清晰,重点、难点处要突出标明,宜动态显示的尽量动态显示,保证视觉效果,保证教室后排座位的学生能够看清。
(五) 课程容量应适合学生的接受程度,避免大容量的灌输。
(六) 要有导航和互动功能,以便教师灵活驾驭教学内容,师生互动开展教学活动。
第三章 多媒体教学的基本要求
第七条 教师在课前要精心备课,设计好教案和多媒体课件。授课前,要熟悉多媒体教室的设备、所装软件、操作方法;授课时,应提前进入教室,检查调试设备,保证多媒体课件正常运行。一旦出现停电、设备故障等情况,不能终止授课,应转换为板书继续授课。
第八条 教师在讲授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多媒体技术的优势,使之有助于突出教学重点,化解教学难点;要根据课程内容的逻辑体系和学生的认知规律,同步逐帧、逐条、逐行、甚至采用打字效果逐字显示多媒体课件,使学生能实现视、听、想的统一,加深对教学内容的理解,并让学生有思考和适当的做笔记时间。必要时用板书配合,特别是理工科涉及推导等内容,教师应将屏幕显示和适当板书结合起来授课。
第九条 要求教师站立授课,使用电子笔引导学生视线,集中学生注意力,杜绝面对电脑显示器“照屏宣科”、“只见屏幕不见教师”的现象;要充分发挥教师课堂教学的主导作用,增强授课的表现力、感染力。
第十条 为保证学生在课堂上集中注意力听课,便于课后复习和自学,巩固和扩展课堂讲授内容,阅读参考文献和资料,任课教师应提供授课使用的多媒体课件,供学生课后学习使用。
第四章 多媒体教学的管理
第十一条 申请使用多媒体教学的教师,须在每学期开课前将课件在教研室内部进行演示,经教研室主任同意和院(系部)审批后,填写《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多媒体教学申请表》(见附件),统一报教务处进行排课。各院(系部)和教研室应按照多媒体课件制作要求,对多媒体课件进行严格审查,并加强对多媒体教学的日常检查,对学生意见大、效果差的多媒体教学,应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帮助改进,必要时可暂时停止其使用多媒体教学。
第十二条 多媒体课件研究与制作是学校教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鼓励教师开展多媒体课件的立项研究与制作,具体参照《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执行。各院(系部)要积极开展多媒体教学手段研究,组织观摩教学,推动多媒体教学不断完善,提高多媒体教学质量。
第十三条 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中心(教学督导办公室)、教务处负责对多媒体教学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对多媒体课件制作不符合要求、授课效果不好的教师,要责令其改进或停止使用多媒体教学。
第十四条 各院(系部)要及时对多媒体教学设备进行维护和更新,以保证多媒体教学设备的完好和使用效果。广大师生要严格遵守《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多媒体教室管理办法》规定,爱护多媒体教学设施,保证多媒体教学正常进行。
第十五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201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