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学管理,确保各项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工作规范。
第二条 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是教学工作的根本任务,教学管理的各项工作都必须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服务。
第三条 教学工作的根本指导思想是党和国家确定的教育方针,即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第四条 教学工作要面向世界、面向未来、面向现代化,按照best365网页版登录“品德优良、身心健康、基础扎实、技术过硬、具有终身可持续发展潜力的应用技术人才”的人才培养目标,培养具有扎实理论基础、较强专业应用能力、创新能力和较高综合素质,适应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应用型人才。
第五条 教学工作要与校风建设相结合,建设优良校风、教风和学风当前教学工作的前提条件和主要目标。
第六条 学校努力推进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管理方面的改革,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七条 学校努力推进教学手段的现代化,不断扩大多媒体音像教学范围,推进计算机辅助教学。
第二章 人才培养方案
第八条 人才培养方案是培养人才、组织教学的依据,制定科学的人才培养方案,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基础。
第九条 人才培养方案要力求做到科学、先进、规范、实用。制订人才培养方案的基本原则是: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原则;体现本学科发展趋势的原则;加强基础、提高能力和强化素质教育的原则;因材施教的原则;改革课程结构、注意整体优化的原则;强化实践教学原则。
人才培养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
1.专业培养目标、专业培养要求;
2.学制与学位;
3.课程设置(含课程性质、类型、学时分配、教学方式、开课时间、实践环节安排以及能力的培养);
4.教学计划进程。
第十条 要维护人才培养方案的严肃性,人才培养方案一经确定,必须严格执行,在一定的人才培养周期内,保证人才培养方案的稳定。
第三章 教学大纲和教材
第十一条 教学大纲是各门课程进行教学和考试命题的基本依据,是指导课程教学的基本文件。每门课程都要按照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根据总的培养目标,制定教学大纲。
第十二条 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制定了教学大纲的课程,要认真执行其大纲;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没有统一大纲的课程,各院(系部)要按照学校要求认真制定课程教学大纲,做到“无纲不教学”。大纲的内容结构为:
1.阐明课程的性质、目的和任务;
2.明确各章在整个课程中的地位及教学目的、要求;
3.规定各章、节的基本内容、重点难点;
4.明确教学形式和教学方法;
5.提出课内外学习的必读和参考书目;
6.拟定总学时和学时分配。
第十三条 大纲质量要求
1.大纲必须具有科学性和系统性,能准确地反映课程的基本内容;
2.要具有先进性和新颖性,能反映本课程当代的学术水平,展示本课程研究和发展的趋势,具有自己的特色和较高的水平;
3.必须注重理论性和实践性的结合,既要阐明必要的理论知识,又要密切联系实际,有助于培养学生的实践与创新能力。
第十四条 教学大纲的制定,由院(系部)负责人统一组织,同头课教师集体讨论,并征求相关课程教师的意见,要组织校内外专家审定,由院(系部)负责人签字,报教务处批准后执行。教学大纲的修订按学校规定程序进行。
第十五条 教学大纲一经确定印发,全体同头课教师必须严格执行。教师可以在完成教学大纲基本要求的前提下,进行各种教学改革和实验,但不得偏离教学大纲。
第十六条 教材是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的主要内容,每门课程都必须精选高质量教材,做到课前到书,人手一册。
第十七条 选编教材的依据是教学大纲,所选教材符合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
第十八条 选定教材,由各院(系部)组织教研室、主讲教师研究确定,由教务处审核后报校长审定购置。
第十九条 尽量选用国家规划教材、教育部推荐的优秀教材、适合学校专业情况的应用型教材。
第二十条 任课教师必须认真使用教材。做到课堂讲授、指导学生课内外学习与所用的教材一致,内容吻合。
第四章 课程教学进度计划
第二十一条 课程教学进度计划是教学内容、方式和进度的具体安排,每门课程都要按照教学大纲规定和校历制定课程教学进度计划。
第二十二条 课程教学进度计划的基本内容
1.具体确定每节课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讲授、实验、课堂讨论、作业等);
2.安排课程、课外自学、辅导、作业、实践等教学环节。
第二十三条 课程教学进度计划由同头任课教师集体或个人制定,每学期开学两周内院(系部)收齐报送教务处一份,教师自己留一份。
第五章 教学实施
第二十四条 备课
1.备好课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前提。教师要依据教学大纲的要求和教学进度计划,结合学生实际,认真备课,写出详细教案或讲稿。
2.备课的具体要求是:
2.1 要研究和吃透两头,一是教材内容,二是学生实际,以便明确教学重点、难点;
2.2 要广泛收集有关材料,把握本课程发展情况和学术研究新成果,了解社会实际,掌握学生思想状况,尽可能结合自己的科学研究,提出自己的观点和见解;
2.3 研究、设计最佳教学方案和教学方法,准备好教学所需的教具和有关材料;
2.4 明确思考题、作业题和参考书;
2.5 基础课、公共课要坚持集体备课。
3.对教案的基本要求是:
3.1 所有课程,授课教师都必须有纸质教案;
3.2 教案要以教学大纲为依据,以教材为蓝本,内容应该包括教学进度计划;各章节的教学目的、要求;主要教学内容;重点、难点;课时分配,需要补充的教学资料;板书设计;思考题和作业;留给学生的阅读书目等,其中,主要教学内容要具体,不能写成章节目录;
3.3 教案要经常修改,删除已经陈旧了的内容,补充新理论观点和新资料;保持教学内容的先进性和活力,不断增大教学信息量,提高教学效果;
3.4 统一规格,页面整洁,书写清楚。
第二十五条 课堂讲授
1.课堂讲授是教学的主要方式,是决定教学质量的关键。
2.课堂讲授效果好坏,主要取决于任课教师的教学态度、业务水平和教学经验。
3.课堂讲授的要求:
3.1 教学态度严肃认真。做到:着装整洁,大方;按时上下课,不迟到,不压堂,不提前下课;对学生严格要求,坚持课堂考勤制度;
3.2 认真进行课堂讲授,做到:课堂组织严密、紧凑,正确使用教材,不照本宣科;突出重点,讲透难点;使用普通话教学,板书工整,准确;运用教具准确熟练;
3.3 讲求教学方法,做到:根据教学内容,选择最佳教学方法;努力搞好启发式教学,积极采用、合理使用现代化教学手段;
3.4 提高教学效果,做到:学生对主要问题能够当堂消化;学生不仅学到知识,而且实践操作能力有明显提高;80%以上学生对教师讲课感到满意;及时主动收集学生的反映,做好教学笔记,不断改进教学。
第二十六条 作业
1.作业是检查、巩固、扩展学生学习成果,培养学生实际动手、操作、运算、思考等能力的必要环节。因此,各门课程都应依据教学需要和学生学习情况,确定和布置作业。
2.作业题要恰当,份量和难易程度要适中,根据课程性质和各章节教学内容,确定布置次数、题量及题型(计算题、概念题、操作题以及融会贯通所学知识的思考题),并讲清要求和方法。
3.批改作业要及时、认真、细致、严格,个别错误应个别改正,共同性错误要在课堂上纠正、讲评。作业应尽量做到全批全改。
4.要严格要求和督促学生及时、独立、认真完成作业。对不按时完成或抄袭他人、作业马虎者,应进行批评教育,并责成重做、补交。对学生作业情况进行记录,作业情况要记入平时成绩。
第二十七条 习题课
1.习题课是帮助学生消化和巩固所学知识,掌握正确的思维方式和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重要环节。因此,教师要根据本门课程特点,认真上好习题课。
2.为上好习题课,教师要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配合讲课内容,精选习题。习题课以教师指导为主,教师讲解要着重启发学生积极思考,逐步掌握分析问题的正确思路和解题方法,培养学生的逻辑推理和判断能力。
第二十八条 课堂讨论
1.课堂讨论是教学的重要手段之一,其目的是帮助学生巩固和加深对问题的理解,培养联系实际解决问题的能力。各门课程均应安排适当的课堂讨论。
2.课堂讨论的题目应是课堂教学的核心问题、学生学习中的疑难问题或对基本概念、基本知识需要进一步理解、掌握的问题以及反映本学科发展的新问题。
3.认真组织课堂讨论。教师和学生都要做好充分准备,教师应有效的引导和启发学生热烈发言,并做好小结和总结。
第二十九条 辅导答疑
1.辅导答疑也是教学的重要环节,教师应在学生自学的基础上予以指导和帮助,以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和学习效果。
2.辅导答疑应以个别辅导为主,对共同性的问题可集体答疑,但不宜过多。解答问题要善于启发、诱导学生自己分析、解决问题,注意教给学生正确的学习方法与思维方法。辅导时要注意因材施教。
第六章 毕业论文和毕业设计
第三十条 毕业论文和毕业设计是完成应用型人才培养的一个重要环节,其目的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独立解决本专业实际问题的能力,初步的科研能力和理论联系实际的良好作风。各专业必须安排学生撰写毕业论文和毕业设计。
第三十一条 关于毕业论文和毕业设计工作,按《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定》(校教字[2015]14号)执行。
第七章 成绩考核
第三十二条 对学生的考核是检查学生对所学课程掌握程度,衡量教学效果,改进教学工作的重要依据,是督促学生主动学习、巩固所学知识、发展学生智能、评定学生成绩的必要手段。考核对教与学都能起到反馈、指挥和推动作用,凡列入人才培养方案的课程和环节,都要进行考核。
第三十三条 严肃考风考纪,提高考试的科学性、公平性和可信度是教学工作的重点。对考试的管理工作按《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考试管理办法》(校教字[2015]7号)执行。
第三十四条 凡比较稳定的课程,特别是公共理论课、基础课和核心课,都应建立试题(试卷)库。试题(试卷)库的试题要涵盖全部教学内容。凡建立了试题(试卷)库的课程,一律使用试题(试卷)库进行考试。学校大力推行过程性考核改革,公共课实行考教分离。
第三十五条 考试命题必须以教学大纲为依据。重点考核学生对课程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的学习和掌握情况,考查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综合应用能力。每次期末考试,必须出同等水平A、B两套试题,其中一套做期末考试用,一套做补考(或缓考)用,并做出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
第三十六条 考试方法可根据课程的性质,采用闭卷笔试、开卷笔试、网上考试、口试或口试与笔试相结合、答辩、技能操作、设计展示等形式。实践性课程(如实验、实习、实训等)也可根据平时测验或期中与期末测验、课内外作业、实习或实验报告等综合评定学生成绩。采用何种方式,应由各院(系部)提出意见,并报教务处批准。
第三十七条 要认真进行成绩登统,防止漏登、错登。评分后的考卷,按学生归属由相关院(系部)负责保存,并保留到学生毕业三年后方可销毁。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