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创建于一九八六年,初名扬州市城市建设设计院,1988年更名为扬州市城市规划建设设计院,1991年又更名为扬州市城市规划设计院,2003年再更改为扬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2004年单位性质改制转企,更名为现名。
本院拥有城市规划编制甲级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甲级、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乙级及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等资质。
院内设机构有:规划设计所、建筑设计一所、建筑设计二所,市政设计所、总工办(下设计算中心、资料室)、院办、经营办、财务室。全院在职人员120人,其中:高级职称人员51人、中级职称人员43人、初级职称人员16人;各类专业注册执业人员38人,其中:注册规划师11人、一级注册建筑师4人、二级注册建筑师4人、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6人、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7人、注册电气工程师3人、注册造价师3人。
建院三十几年来,经过全院职工的不懈努力,无论在技术装备方面,还是在设计水平和质量管理方面都有了长足的进步与发展。在长期的设计实践过程中,完成了众多规模较大、技术难度较高的城市规划编制;工业与民用建筑、道路、桥梁、市政管网、景观工程等城市建设项目;并参与了许多城市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设计工作。“抓质量、出精品、重创新”始终是院工作重点之一,先后有众多设计项目在省、市获奖。先后获得省优秀设计43项,其中一等奖2项、二等奖11项、三等奖27项、表扬奖3项;市优秀设计127项,其中一等奖33项、二等奖40项、三等奖46项、优秀设计佳作和表扬奖8项。2018年10月,本院通过GB/T19001-2016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职位要求
职位性质:全职
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
工作经验:三年以上
专业要求:建筑学
职称要求:不限
外语要求:不限
岗位职责
1、施工图纸审核优化和设计开发协调;
2、工程设计全过程管理和现场技术服务;
3、工程设计质量及进度协调控制工作;
4、按流程签署技术文件及变更洽商;
5、工程技术业务文件管理。
任职资格:
1、建筑学或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2、3年左右建筑工程行业设计工作经验;
3、具有较强的大型工程项目方案设计能力;
4、熟悉项目设计流程,对项目前期的设计有较强的掌控能力;
5、能独立进行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工作,专业基础知识扎实,熟悉本专业规范,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学习能力强,努力上进,工作勤恳踏实。
6、熟练掌握办公自动化、CAD制图软件和相关软件操作;
7、与业主有良好的沟通能力;
8、敬业负责,责任心强,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及团体合作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