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中心):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国务院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意见》(国发〔2018〕3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阶段性总结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22号)系列文件精神,进一步健全学校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深入推进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深度融合,促进校企深度合作,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的高素质人才,学校决定开展第2022年度专创融合课程、校企合作课程立项建设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与数量
(一)立项原则
深入推进“创新创业课程建设支持计划”实施,结合学校专业特色,整合教育资源、设计课程内容、改革教学模式、更新教学方法,从理论和实践方面进行研究探索,推动专业知识传授与创新创业能力训练有机融合,推进校企协同产教融合,推动高水平教师建设一批特色鲜明的创新创业“金课”,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
(二)立项数量
专创融合课程拟立项5-8门,校企合作课程拟立项10-15门。每门课程拟资助建设经费2万元,课程建设周期原则上1年。
二、建设内容
(一)专创融合课程
1.课程团队与能力:课程负责人应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课程组主要成员均在教学一线长期承担课程教学任务。支持和鼓励跨学科、跨专业的课程建设团队;支持和鼓励教学名师、知名专家主讲专创融合课程;支持并鼓励邀请著名企业家、工程师等加入教学团队。通过课程建设,形成一支教学、辅导、设计和技术支持等结构合理、人员稳定、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资源设计和制作能力强的优秀课程教学团队。
2.教学内容与资源:积极推动专业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渗透创新创业理念和知识,融入课程思政元素,将创新创业知识和思政元素合理、有序地融入课程章节与知识点;建设“专创融合”案例库、课件库、文献资料库等教学素材,努力改变考核方式,大力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
3.教学设计与方法:灵活运用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案例式、项目驱动式、线上线下相结合等多样化混合式教学模式,特别鼓励和支持实现现场的教学模式,最终实现“以学生为中心”、“以创新创业为导向”的教学方式;注重案例分析教学,可聘请行业内具有丰富创业管理经验的企业家或管理人员参与课堂教学活动;加强实践教学环节,培养学生在专业领域的创新精神和创业意识。鼓励课程建设成为在线开放课程。
4.教学效果与影响:注重对教学效果的跟踪评价并开展教学研究工作。采取有效手段,全程记录和跟踪教师的教学和学生的学习过程、内容、反馈,全面跟踪和掌握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学习行为,改进学校及教师的教学质量,促进因材施教。课程具有明显的特色和引领示范作用。
(二)校企合作课程
1.课程内容应与行业发展密切融合。结合行业需求与技术发展,特别是具体岗位对该课程的知识与能力要求,制定并完善课程标准,重新规划和设计课程教学内容。将企业优质案例、设计方案等引入课堂教学,要求此类立项课程的教学内容应有四分之一的内容直接来源于企业。
2.校企合作开发教学资源,共同参与教学大纲、教学课件、教学案例等教学文件的制定和优化。探索校企双方共同参与的课程考核新机制、新办法。鼓励编写校企合作教材。
3.加强课程教学团队建设,培养双师双能型教学队伍。课程负责人要深入合作企业了解与课程对接的岗位工作,掌握岗位对课程建设的基本要求,聘请企业高水平管理员或技术人员参与课程授课,逐步建立实力较强的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的专兼职课程教学队伍。
三、申报条件
1.申请立项的课程负责人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课程组主要成员均在教学一线长期承担课程教学任务。授课有激情,教学效果好,有相应的创新能力和创新成果,有指导学生创新创业的经验或已承担创新创业相应教学任务。
2.课程团队结构合理、人员稳定,具有相应的创新创业课程教学资质和精力。鼓励结合专业组建团队来开发和设计课程,鼓励教师与企业合作开发课程,鼓励邀请校外行业专家、成功创业者、企业家、风险投资人等联合开发课程并担任合作授课教师。
3.校企合作课程教学团队中至少需要一名校外企业人员参与。企业人员来校上课要求工作经历5年以上,且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具有中级以上职称,能胜任课堂教学。
4.申报专创融合课程、校企合作课程原则上应是改建课程。所在专业已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方案,且已开设一个学期以上的通识课程、专业平台课和专业核心课程均可申报。获立项建设的课程,每学年应至少开出1个教学班。
四、立项程序
(一)自主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课程负责人按要求填写立项申报书(见附件1-2,纸质版一式两份),提交至学院(部、中心)。
(二)学院(部、中心)审核。各学院(部、中心)对申报材料组织审核并排序,填写申请汇总表(见附件3-4)、签字盖章,择优推荐。
(三)学校评审。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课程进行评审,拟定立项课程名单并予以公示。
五、结项验收
(一)专创融合课程
为体现“专创融合”的课程教学特色,课程建设完成并验收时,需提供下列成果:
1.教材:新编“专创融合”教材一部,或在用教学讲义;
2.新编课程教学大纲;
3.教学案例库:编写学生创新创业实际案例,按照课程教学大纲要求,提供教学效果好的案例不少于3个;
4.组织并指导学生参加“挑战杯”、中国国际大学生“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团队数量以及校、省、国赛获奖情况),或指导学生获得其它专业学科竞赛国家级奖;
5.课程建设总结报告。
(二)校企合作课程
为深化产教融合,推动校企合作课程建设,项目结项验收时需提供下列成果:
1.制定课程教学标准:通过深入行业、企业(政府),参考共建单位岗位职责与要求,对应本课程与行业、企业(政府)及相应岗位职业能力的要求,制定并完善适合本专业的课程教学标准。
2.共同制订教学文件:共建双方共同编写该课程的教学大纲、教案、授课PPT、教材、教学日历等教学文件,促进新技术、新标准、新规范融入教学文件,强化教学文件内容的实用性。
3.合作共建教学资源:与企业合作借助网络技术、多媒体技术同步的开发教学录像、教学课件、项目案例、实验手册、习题集锦以及企业允许公开的相关视频、设计方案(图纸)等。
4.共同进行考核评价:探索校企(政)双方共同参与的考核新机制、新办法、新途径,切实加强考核的有效性和实用性,形成校企双方共同参与的课程考核评价方案。
5.教学资源上网:项目负责人应按要求将共建课程教学资源上传到学校的教学资源网络管理平台,至少有时长为2课时的课堂实录视频(包含1节企业人员授课)。
6.教材:与行业企业合作编写经专家鉴定的校本教材或出版的校企合作教材。
7.课程建设总结报告。
六、有关说明
1.各学院(部、中心)要加强此次课程立项的宣传和组织工作,积极鼓励教学水平高、教改成果显著的教师参与课程的培育和建设,有计划、有重点地建设一批体现学科特色和教学水平的专创融合课程和校企合作课程。各学院应为立项建设的课程提供相应条件,随时跟踪项目开展情况,检查督促项目负责人落实各项具体建设任务。
2.各学院(部、中心)于2022年10月14日前将专创融合申报书和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审核盖章后交至创新创业学院,将校企合作课程申报书和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审核盖章后交至教务处教学科。
附件:
1.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专创融合课程建设立项申报书
2.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校企合作课程建设立项申报书
3.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专创融合课程建设立项申报推荐汇总表
4.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校企合作课程建设立项申报推荐汇总表
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教务处
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创新创业学院
2022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