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推进我院质量工程项目的实施,总结项目建设取得的经验和成效,发挥项目的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现决定对我院承担的各级质量工程项目开展检查或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范围
1.省级项目
2012年以来河南省教育厅批准立项的省级品牌专业建设点、特色专业建设点和专业综合改革试点等各类质量工程建设项目。
2.市级项目
2012年以来郑州市教育局批准立项的市级示范专业、重点专业、重点实验室、优秀教学团队、精品资源共享课等各类质量工程建设项目。
3.校级项目
2013年立项的校级重点专业、精品课程等各类质量工程建设项目。
二、工作内容
本次工作分阶段性检查和结题验收两类。对所有到期项目实施结题验收,其它未到期项目开展阶段性检查。检查、验收内容主要包括如下方面:
1. 围绕建设目标,项目的执行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
2. 项目建设进展,建设过程中开展的主要活动和创新特色做法。
3. 项目建设取得的标志性成果、经验、成效及示范带动作用。
4. 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原因、建议与对策。
5. 项目经费的配套与使用情况。
三、工作方式
此次工作采取学院自查、总结、验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成立质量工程项目检查验收领导组和专家组,要根据项目整体规划、建设要求、建设方案和检查内容进行整体验收自查。自查必须现场考察项目的标志性成果、示范效果及其对办学定位和特色的支撑情况,并提交质量工程项目进展报告或结项报告以及建设总结(含建设成效)。
四、有关要求
1.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充分发挥质量工程项目在教学建设与改革中的推动和示范作用。到期项目必须结题验收。因故不能按时结题的,可申请延期一年结题,每个项目仅可申请一次延期。申请延期的项目需提出延期申请,说明延期理由和项目推进计划。项目不按期进行结题或不按任务书实施的,要约谈项目负责人并提出整改方案。
2.各项目负责人需根据项目进展情况认真填写各质量工程项目进展或结项报告,真实反映项目研究成果。所有项目检查验收应以任务书作为项目执行、过程检查和验收的主要依据。报告中的数据务求准确无误,典型事例务必真实具体,文字材料尽量言简意赅。同时,市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和校级精品课程必须建立“精品课程网站”,能够按照建设计划进行。
3.各项目需报送的材料:(1)正在进行中的各级质量工程项目进展报告。电子文档命名规则:《XX 项目》进展报告;(2)已到期的各级质量工程项目结项报告及用于公开展示的成果。电子文档命名规则:《XX 项目》结项报告;(3)逾期未结题验收项目的整改方案。电子文档命名规则:《XX 项目》整改方案;(4)各级质量工程项目需要撰写建设总结(含建设成效)。
4.本次检查和验收的结果将作为今后质量工程项目申报评审、推荐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