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新形势下人才培养模式的变化和新条件下两个校区办学的实际,为提高实验室和仪器设备的利用率,为科研、教学和社会服务,根据建工系实验室教学要求和实验室实际条件,建筑工程系实验教学中心在保证正常教学工作的条件下,决定自2009年11月底起对校内学生和老师开放。
为规范开放,方便申请,就有关事项和制度介绍如下:
一、实验室中心和实验项目简介
土木工程实验中心目前共有四大类的14个实验室,包括建筑材料实验室、建筑力学实验室、建筑测量实验室、土工实验室。分别位于一号实验楼一楼和三号实验楼一楼。
本学期,《建筑材料实验室》和《建筑测量实验室》对校内教职工和学生开放。
具体实验项目和仪器设备见附表1。
二、实验中心开放对象
1、对建工系全体学生开放
包括课程内容、论文、毕业论文等环节均可,也包括大学生兴趣爱好、第二课堂活动、创新活动、大学生创业活动等。
2、向全院老师开设的实验课开放
凡是与我系专业相关的开设实验课程,本中心提供开课条件。
3、向科研工作开放
包括教师和研究生科研工作所需要的场所、仪器设备等。
三、开放实验申请办法
1、申请办法
首先下载或索要申请表,按表格要求填写,向中心递交申请表格和实验方案。
2、批准程序
实验中心接到申请后进行研究和准备,一周内答复申请者批准与否。
3、签定协议
签定相关安全协议后即可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
四、开放时间
实验室开放只能安排在不与正常实验教学活动冲突的时间进行。开放实验即可以安排在工作日,也可以安排在节假日,每天8:00 ~21:00,根据实验室排课情况和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实验一般在批准一周后才能开展,所以应根据实验要求及早申请。特殊情况可以提前安排,例如利用正在开展的实验条件或者急需的实验。具体时间由中心根据实验要求和情况决定。
五、开放实验管理
1、进入开放实验室后,中心管理人员应首先交代中心纪律和规章制度,申请者应遵守中心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中心的管理。
2、申请开放实验项目者,需提前预习实验内容,了解试验过程,掌握实验所使用的仪器设备工具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3、、目前试行阶段,暂时不收取材料费用。仪器设备及实验工具损坏或丢失,按相关制度赔偿和处罚。
六、其他事项
1、大学生原则上要有指导教师指导。
2、本中心只能开出申请者的实验学习证明,不对申请者自己所做实验数据和结果负责,能否获得相应学分或其他期待的待遇、利益,由申请者自己向有关部门申请。
3、分析、检测的结果和数据,不得用于商业和其他利益使用。
4、申请者在结束实验后一周内向中心提交实验报告,中心在一周内写出实验学习证明,交给申请者。
5、未尽事宜,请咨询土木工程实验中心。
建筑工程系土木工程实验中心
2010年3月10日